安徽法院网讯 7月8日,霍邱县法院成功执结了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执行法官通过扣划被执行人陈某的银行存款,快速为申请人彭某追回了赊欠的货款。
彭某在霍邱县经营种子、农资等销售生意。陈某先后多次到彭某店内赊购西瓜种子等农资共计2692元,并在记账清单上签名确认。在多次催款未果后,彭某只得将陈某诉讼至霍邱法院。经审理后,法院依法判决陈某支付彭某货款2692元。判决后,陈某依旧未履行义务,彭某向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
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立即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文书,督促被执行人应尽快履行义务。通过网络查控系统,执行法官查询到陈某名下一银行账户里有足额存款。为防止存款被陈某转移,执行法官第一时间将该账户进行了司法冻结。次日,执行法官前往该账户开户网点,将本案所有款项扣划至法院账户内。至此,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顺利执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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