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长安网讯(通讯员 周基权)“非常感谢桃川法庭的法官,公平公正维护了我的合法权益。”近日,一起猪场租赁合同纠纷案件的当事人将一面锦旗送到江永县人民法院桃川人民法庭,对着法官连连道谢。 该案中,原告周某某系广西富川民营企业家,被告徐某某、周某某系湖南江永村民。原告在江永县桃川镇承租两被告开办的猪场养猪经营,协议履行过程中,因该猪场账户户头一直登记在被告徐某某名下,未按约定过户到原告名下,双方由此发生矛盾。后被告徐某某拒绝原告进入猪场并将大门换锁,原告多次与两被告协商并发函无果后,遂起诉要求解除猪场租赁合同,并要求两被告退还租金、返还猪场收益款及改造款。 案件涉及租赁合同效力、租赁物的改善、增设、租金退还等多个法律关系,涉案标的额达百万元,案情较为复杂。承办法官为充分保障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积极询问了解,多番调查取证,查明案件事实后,依法判决解除双方猪场租赁合同,两被告退还部分租金,返还猪场收益款及部分猪场改造款,公平公正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锦旗虽轻,却体现了当事人对法官的感激和对法院的点赞。新的一年,江永法院将始终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依法妥善解决湘桂两地矛盾纠纷,护航两地市场经济主体健康发展,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以法治力量助力优化营商环境。
原文链接:https://www.hnzf.gov.cn/content/646846/62/1357783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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