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我们18个人的钱都拿到了。让我们烦心了十年的事儿,现在3天就拿到了钱,真心地感谢法院为咱群众办实事!”代表人刘某在收到拖欠了10年的合同款后第一时间打来电话感慨地说道。
近日,吉林市船营区人民法院受理了一起刘某等18人诉某公司合同纠纷案件,案涉总标的达2000余万元。为从快审理涉民生案件,最大限度减轻当事人诉累,提高办案效率,法院速裁团队组成合议庭,立即召开庭前会议对案件进行研判,鉴于案件原告一方人数众多、诉讼标的为同一种类,合议庭全体法官一致认为该案符合《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群体性纠纷代表人诉讼审判指引》中代表人诉讼条件,随即积极引导当事人适用代表人诉讼制度进行诉讼,在合议庭法官的指导下,18名原告推出2名诉讼代表人参加诉讼。
庭审前,合议庭法官通过仔细阅卷并与原被告沟通后,认为通过调解极有可能让双方化解矛盾,握手言和。庭审中,合议庭法官积极组织开展调解工作,详细了解双方矛盾焦点,仔细向他们释明权利义务,充分听取原、被告的意见,并从情、理、法角度进行疏导开解,最终在庭审当日晚20时当场达成调解协议。次日,被告支付了全部款项共计2000余万元。
这起由吉林市船营区人民法院采取“代表人诉讼制度+ 速裁调解”的方式办理的“首件”代表人诉讼案件,从立案、审判到执行完毕仅用了3天时间,既节约了司法资源、减轻了当事人诉讼成本,又达到了诉讼“瘦身”、案结事了人和的效果。
下一步,吉林市船营区人民法院将以深入开展“为群众办实事示范法院”创建活动为载体,着力打造“3+3”诉源治理新模式,及时有效地将大量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和诉讼之前,为辖区经济社会发展和群众生产生活提供有力司法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