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拟入选我区法律职业人员统一职前培训师资库名单公示
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司法部印发《关于建立法律职业人员统一职前培训制度的指导意见》(司发〔2022〕1号),结合我区实际,拟建立我区法律职业人员统一职前培训师资库,按照德才兼备的选人标准,采取个人申报、单位审核、分类推荐的方式,分别由相关成员单位和内蒙古党校(行政学院)、内蒙古大学法学院推荐出70名政治站位高、职业道德好、业务能力强的优秀师资入库,经全区法律职业人员统一职前培训指导委员会办事机构审定,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2年7月15日至7月20日(五个工作日)
对公示的名单有异议,单位和个人应实事求是通过来电形式或信函形式反映。
受理部门:内蒙古自治区司法厅法律职业资格管理处
受理电话:0471—5301421。
附 件:拟入选我区法律职业人员统一职前培训师资库名单.xls
内蒙古自治区司法厅
2022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