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司法厅关于同意上思县公证处恢复执业的批复
时间:2022-07-16 作者:佚名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司法厅
防城港市司法局:
你局《关于恢复上思县公证处办理业务的请示》(防司请〔2022〕6号)收悉。根据司法部《公证机构执业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设立公证机构应当有二名以上公证员。鉴于广西壮族自治区上思县公证处已有二名公证员执业,经研究,同意广西壮族自治区上思县公证处即日起恢复执业。
广西壮族自治区司法厅
2022年6月30日
原文链接:http://sft.gxzf.gov.cn/zwgk/tzgg/t12760558.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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