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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第三届“十大法治事件”暨第四届“十大法治人物”宣传选树活动正式启动

时间:2022-07-16   作者:佚名   来源:陕西省司法厅  

  为进一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弘扬法治精神,彰显法治力量,引领更高水平的法治陕西建设,7月15日,由省委依法治省办、省委宣传部、省委政法委、省委普法办、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省司法厅、省总工会、省法学会主办的陕西省第三届“十大法治事件”暨第四届“十大法治人物”宣传选树活动正式启动。

  宣传选树活动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弘扬法治精神、建设法治陕西”为主题,采取地方推荐、系统推荐、媒体推荐、专家学者推荐和群众推荐相结合的方式,推选出近几年在法治陕西建设领域具有标志性、示范性、引领性、推动性,能够充分代表法治陕西建设成就、推动法治陕西建设进程的典型事件和有重大建树、突出贡献、强烈号召、深远影响的典型人物。活动于2022年7月至12月开展,分为七个阶段进行:一是安排部署。印发宣传选树活动通知,充分利用媒体平台对宣传选树活动进行广泛宣传,调动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参与的积极性。二是推荐申报。采取地方推荐、系统推荐、媒体推荐、专家学者推荐和群众推荐相结合的方式,自下而上、逐层申报。三是初评候选。收集汇总、梳理筛选推荐申报材料,形成候选法治事件、法治人物初评意见。四是网络投票。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对候选法治事件、法治人物进行全面、深度宣传报道。制定网络投票规则,引导社会公众积极参与网络投票。五是评审评定。组织召开评委会会议,形成评委会评审意见。六是名单公示。根据网络投票、评委会评审意见最终评出提名名单,并进行公示。七是宣传发布。对“十大法治事件”“十大法治人物”进行全方位、多角度宣传,举办发布仪式,向全社会发布入选名单,在全社会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成立宣传选树活动评委会,由省委和省级国家机关相关部门法治建设负责人以及有关法学专家担任评委。评委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省委依法治省办秘书处,负责宣传选树活动日常事务。

  


原文链接:http://sft.shaanxi.gov.cn/yw/gzdt/60293.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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