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大田县人民法院执行法官通过十余年坚持不懈地定期查人找物,最终成功执结一起陈年旧案。
2010年7月,乐某向某银行借款30000元,杜某、曾某为该笔借款提供担保。因乐某未能依约偿还借款本息,该银行将三人诉至法院并胜诉。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乐某等人仍未主动履行还款义务,执行法官穷尽查控措施,未发现有可供执行的财产,且三人常年在外务工下落不明,该案只得以终结本次执行的方式结案。
案虽结,事未了。十余年来,执行法官仍坚持采取各种调查手段寻找被执行人的“蛛丝马迹”。今年4月,该案执行法官根据搜集到的线索,成功将乐某拘传至法院。后执行法官向乐某释法说理,乐某拒不履行还款义务,直到执行法官准备对其采取司法拘留措施时,乐某才提出愿意还款。最终,乐某与该银行达成还款和解协议,当场偿还30000元借款本金,所欠利息分期偿还。
至此,该起长达十余年的执行案件成功执结。 (陈小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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