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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呗借款维护亲情 亲友反目对簿公堂

时间:2022-07-15   作者:佚名   来源:陕西法院网  

  近日,城固县法院审理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

  

  基本案情

  原告刘某与被告张某是表姐妹关系,2021年3月,张某因买房资金周转所需向刘某借款60000元,刘某先行向其出借10000元后,次日又通过支付宝平台蚂蚁借呗借款50000元,并通过转账方式将钱转入张某尾号998的邮政储蓄卡中。上述两笔借款出借后,刘某于蚂蚁借呗每月还款日向张某发送还款账单,张某连续5次向刘某转账共计3060元用于支付借呗利息,后张某再未向刘某支付过利息。为此,刘某与张某多次协商未果,刘某遂诉至法院要求张某偿还本金60000元及蚂蚁借呗50000元所产生的利息。

  

  张某辩称,该笔钱款是刘某主动赠与,赠与时也并未提及利息,且“借呗”利息过高,故不应偿还60000元及借呗50000元所产生的利息。

  

  法官说理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诚信原则,秉持诚实,恪守承诺。虽然原、被告未订立书面的借款合同,但综合原告所提供的证据以及案件事实,原、被告双方均以实际行动履行了借款合同,故原告刘某向被告张某主张归还借款60000元的诉讼请求于法有据,本院予以支持。关于利息,张某2021年4月至8月期间一直向刘某按照蚂蚁借呗还款账单所列金额支付利息,可以视为是双方对借款利息的确认,且利率按照“借呗”利率计算,该利率亦未超过法定利率上限,本院予以支持。故被告张某应以50000元为基数,按照“借呗”的利率支付2021年9月15日至借款实际付清之日止的利息。

  

  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条: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诚信原则,秉持诚实,恪守承诺。

  第六百六十七条: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六百六十八条: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第六百七十五条: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法官提醒

  诚信原则是我国《民法典》的基本原则之一。《民法典》第七条规定,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诚信原则,秉持诚实,恪守承诺。它要求所有民事主体在从事民事活动,要讲究信用,严守诺言,诚实不欺,在不损害他人利益的前提下追求自己的利益,否则将获得不利的法律评价。诚实守信是市场活动的基本准则,它既是法律原则,又是重要的道德规范。在日常生活中,每一个公民都应以诚信为本,诚实守信,共同维护风清气正的社会秩序,同时避免不必要的诉累。

  


原文链接:https://sxfy.chinacourt.gov.cn/article/detail/2022/07/id/6781583.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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