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法治建设既要抓末端、治已病,更要抓前端、治未病。为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防范企业环保法律风险,实现可持续发展。12月20日,由四川高院主办、广元中院承办、青川县法院协办的四川法院环境资源案件涉案企业合规改革工作会在青川法院召开,会议由四川高院环资庭二级高级法官高峰主持,四川高院环资庭、成铁中院、广元中院、成铁二院、青川法院合规改革工作专班成员以及涉案企业负责人员参加本次会议,同时邀请了青川县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林业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相关负责同志出席会议。
会议现场
会上,青川法院介绍了青川环境资源禀赋以及环境资源审判工作开展情况,并表示将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以涉案企业合规改革为契机,帮助涉案企业和利益相关方更好地“检视”公司情况,抓好企业合规改革,助力青川经济绿色健康发展。
据四川高院环资庭三级高级法官周冀介绍,ESG(Environmental, Social and Governance)是关注环境、社会和治理绩效的企业评价标准,强调经济、环境、社会协调发展,ESG合规已成为企业合规的重要工作方向。本次将ESG合规评价标准引入环境资源类案件涉案企业的合规改革,是探索将企业合规改革延展到环资审判领域的重要实践,是建立完善环境资源刑事、民事、行政三位一体合规责任体系的重要举措和工作创新,对于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会议第一阶段,企业合规改革工作专班工作人员对审判环节发现的因矿业企业环保合规制度缺失导致企业生产经营过程的前端、中端、后端全过程环境和法律风险问题进行了介绍,与会各方对《ESG环保合规整改工作方案》(初稿)进行了磋商,对该方案提出了修改意见建议,进一步完善和细化了涉案企业环保合规整改方案,明确了各方职责,以会议纪要形式固定了合规整改工作方案。
会议听取了涉案企业对于自身经营、合规整改情况的详细陈述,涉案企业相关负责人员表示全力支持和配合企业合规整改工作,连续三年,每年向法院提交《年度环保合规情况报告》,积极落实会议确定的整改方案,深入推进各项整改任务的落地落实,承担起生态环境和社会责任,实现企业规范化运行。
会议第二阶段,参会五个法院和四个行政机关围绕“做好涉案企业环保合规整改、联合开展企业环保合规建设行政执法与环境司法协作”作主题交流发言,各方结合工作实际,对涉案企业环保合规整改发表了看法,积极为探索企业合规改革工作下一步发展献言献策。同时,就拟定法院与行政主管部门联合开展企业环保合规建设环境司法与行政执法协作协议进行磋商,形成初步方案。
四川高院环资庭二级高级法官高峰在总结讲话提出三点要求:抓好会议目标任务落地落实。要压紧压实责任,通过向院党组汇报、召开会议等形式将本次会议工作要求传达到各自法院,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统一工作认识,专班成员要加强沟通、互通有无,与行政机关做好协调,与企业做好对接,确保各项工作按期完成。
促进本次会议成果转化。要以高标准和严要求履行生态环境司法保护职能,转变工作方法,推进环境资源案件涉案企业合规改革工作走深、走实,以企业合规改革为抓手,推进各自域内涉案企业规范化建设,提升司法服务保障水平,助力地方经济绿色高质量发展。
不断拓展合规改革工作新方向。本次会议对涉案企业合规改革工作作出了重要探索,要树立新时代环境资源审判理念,更新思维方式,立足司法职能,梳理问题、查缺补漏,发扬攻坚精神,结合实际,积极探索合规改革有益经验,不断推出切实可行的举措,为今后企业ESG环保合规改革工作提供可借鉴路径。
上一篇:成铁中院:开启行政案件优化审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