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治报讯 (记者 刘波)3月15日,秦皇岛市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秦皇岛市中级人民法院甄选5例涉及销售假药、医美服务、网络消费、教育服务、房屋买卖等类型的消费者权益保护典型案例进行了发布。
此次发布的典型案例包括:赵某销售假药案、苏某与某日化经营者医美合同纠纷案、白某与杜某某网络购物合同纠纷案、石某与某教育咨询公司服务合同纠纷案、林某与某房地产公司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对上述五个案例,法院根据审判经验,分别做出了维权指引,对消费者在购买产品或服务时应注意的事项、证据的收集与保存、产生争议后的解决途径等方面给广大消费者提出建议。
据了解,秦皇岛中院高度重视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及时高效化解消费者权益纠纷,积极营造全面促进消费、加快消费提质升级的法治环境,2023年共受理涉及消费者权益的民事案件753件。其中,信息网络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数量增长迅猛,收案107件,反映出随着消费方式和消费模式的变革,消费类纠纷也呈新型化特点。同时,随着旅游市场的快速复苏,涉旅游经营主体安全保障义务纠纷大幅增长,达到87件。此外,近三年该院共审结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生产、销售假药,生产、销售伪劣产品,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非法经营等侵害消费者权益的刑事案件24件58人,有力打击了侵害消费者权益的犯罪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