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太原市杏花岭区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柴艳丽及未检干警前往太原市检察院驻山西省未成年犯管教所未检工作室,举行未成年人不起诉宣布教育仪式,让被不起诉的未成年人接受沉浸式法治教育,预防重新犯罪。驻所检察官孟会生参加。
宣告仪式中,承办检察官李晓妍介绍了李某在附条件不起诉考验期内的表现,阐述了不起诉理由,当面向李某及其法定代理人宣布了不起诉决定。
柴艳丽对李某进行训诫,要求他:一是要认识到自己犯罪行为的严重性,真诚悔改,珍惜这次改过自新的机会;二是要对法律心存敬畏,遵纪守法,否则将受到法律的严惩、失去自由,今天看到的高墙电网将是归宿;三是作为未成年人今后要加强学习,明辨是非,脚踏实地。
宣布仪式开始前,孟会生介绍了未管所的职能,并带领被不起诉人李某参观。李某在参观了未管所的外部环境,了解到未成年犯在监区内的真实生活,观看了警示教育片后,森严的未管所和严肃的宣布仪式对李某产生了极大的思想震动,他深刻认识到了犯罪的严重后果,感谢检察机关对他的挽救,对于将来,他表示:“我现在在理发店当学徒,想尽快学到一技之长,为父母分担家庭的重任。”
办理涉罪未成年人案件,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原则,如何才能达到最好的教育效果,做实矫治教育工作?
本次不起诉宣布仪式通过在未管所高墙内举行,让被不起诉未成年人深刻感受法律威严,知悉犯罪后果,心存敬畏,珍惜机会,真正达到了教育、感化、挽救涉罪未成年人,引导其回归正途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