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 法律通讯网!!

当前位置: 首页 > 法治动态 > 正文

罂粟不是花 私种会犯法

时间:2022-06-29   作者:佚名   来源:西藏自治区司法厅  

  “我种罂粟只觉得它长得好看,不知道是违法行为,以后再也不干这样的傻事了。”向某后悔地说道。近日,经湖北省建始县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判处向某管制四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

  2020年12月,向某在自家烟棚旁边的责任田里种植大蒜时,发现已去世多年的丈夫遗留下的两个罂粟果,便将罂粟果打碎后播撒在责任田里。

  2021年5月4日,向某种植的罂粟651株被建始县花坪派出所现场查获,向某表示种植罂粟只为观赏。经中国科学院武汉植物园鉴定,向某种植的植物为毒品鸦片原植物。

  案件办理过程中,承办检察官对向某进行了释法说理,向某认识到自身行为的危害,自愿认罪认罚,并表示以后加强法律知识学习,做到知法守法。通过实地走访向某所在村的村委会干部、周边邻居、家属等,了解到向某平时在村里表现良好,适用非监禁刑社会风险较低,基层组织愿意协助社区矫正,承办检察官对向某提出非监禁刑量刑建议。一审法院适用速裁程序审理该案,采纳量刑建议,当庭宣判。(戴小巍 雷开里 宋丹丹)

  


原文链接:http://sft.xizang.gov.cn/xwzx/ywxx/sqjz/202201/t20220121_281033.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法律通讯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
北京政讯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主办 | 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应用平台
法律通讯网 w.fl-tx.org.cn 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10-57028685 监督电话:15010596982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院西配楼
客服QQ:871104617
中国互联网协会 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网络违法犯罪举报网站 北京网络行业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