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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日报】法援演绎的暖心故事

时间:2022-06-29   作者:佚名   来源:安徽省司法厅  

  在省法治宣传教育基地举办的“法援惠民生”主题展览上,60余面鲜红的锦旗分外引人注目,这些锦旗见证了全省法律援助工作者的辛勤付出——

  法援演绎的暖心故事

  法律是维护公平正义的武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法律援助机构为经济困难公民提供法律援助基本公共服务,让人们共同沐浴法律阳光,演绎了一幕幕动人的暖心故事。

  为贫弱者“撑腰”力解燃眉之急

  “李主任、康律师,太感谢你们了,赔偿款我们已经拿到手啦!没有你们的帮助,我们真不知道该如何讨回公道。”在宿州市法律援助中心,受援人吕某某和妻子一走进大厅,就拉着中心主任李烨和法律援助律师康新龙的手一个劲地道谢。一番寒暄后,他们把一面写有“捍卫正义,维护公平,法律援助,情暖人心”的锦旗递到李烨和康新龙的手中。

  事情还得从2019年11月8日说起。那天,宿州市某建设有限公司承建的宿州某工地,干木工活的吕某某在架支模板时被模板砸伤。吕某某被送至医院进行治疗,经诊断,伤情为腰椎骨折。2021年1月11日,吕某某再次入院进行内固定取出手术。前后两次共住院36天。2019年11月10日,吕某某向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工伤认定,2020年1月13日,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作出吕某某属于工伤的认定决定书。同年4月19日,经宿州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吕某某劳动功能障碍程度为八级。

  多日的住院治疗产生了高额的医疗费,受伤不能务工,导致家庭没有了收入来源,而妻子要日夜守在医院照顾也无法打工赚钱,这让本来经济就不宽裕的家庭雪上加霜。吕某某找到公司请求支付工伤赔偿,但一直未果。

  无奈之下,吕某某于2021年5月10日来到宿州市法律援助中心寻求帮助。法律援助中心经调查情况后,决定为其提供法律援助,并指派法律援助律师康新龙承办此案。康新龙律师接受指派后,立即进行谈话,了解案情,整理案件证据,计算相关赔偿费用。当日即到宿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立案。

  宿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于当年7月23日开庭审理此案,裁决由公司一次性支付申请人工伤就业补助金、停工留薪期间工资等各项待遇138659.38元。吕某某拿到赔偿款后,更是格外激动。

  “一援到底”一分不少讨回赔偿

  早在2011年,省司法厅就印发文件,在律师事务所全面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2021年5月的一天,高灵飞律师在律所法律援助工作站值班。一位年轻女孩怯生生地走进大厅,试探性地问:“我可以在你这边问些法律问题么?”“当然可以,坐下慢慢说。”高灵飞律师赶忙接待了她。女孩香兰是替她父母来询问工伤赔付事宜的,她的父母老郭夫妇俩均是农村户口,同在某工地劳动。

  2020年,香兰的父亲郭某劳动中不慎右手骨折,不到两个月,母亲章某又在工地跌入窨井,肋骨骨折,这个家顿时陷入困境。后来,夫妇二人均被认定为十级工伤,但公司拖延支付工伤待遇赔偿,对他们置之不理。无奈之下,香兰找到了法律援助工作站。

  当高律师知道香兰父母均为农村户口,又主张工伤待遇时,表示愿意为他们申请法律援助,援助律师会全程免费提供法律服务帮助维权。

  几天后,高灵飞律师接受合肥市庐阳区法律援助中心指派,为受援人老郭夫妇劳动争议(工伤待遇)案提供仲裁阶段的法律援助,他很快将准备好的立案材料提交至庐阳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1年6月30日上午,老郭夫妇与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两案,在庐阳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依法公开开庭、合并审理。庭审中,高律师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充分举证、发表代理意见。7月14日,庐阳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就两起案件出具了仲裁裁决书,裁决老郭夫妇俩可得工伤待遇及工资等合计共19万。双方领取裁决书后,均未起诉。

  按理说此事应就此尘埃落定,但意料之外的是,在裁决书生效后,公司依旧拒绝执行相关裁决。这可让老郭夫妇俩着了急,高律师赶忙安抚情绪,又帮助老郭夫妇前去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提交执行材料后没几天,老郭夫妇就高兴地联系高律师,说公司表示要给钱,但需要他们现在撤诉。高律师凭着多年援助工作经验,坚决反对撤诉,在他的建议下,老郭夫妇直至公司全部履行完毕赔付义务后才申请执行结案。

  一波三折,老郭夫妇俩终于领到了全部赔偿款,激动万分的他们登门拜谢,赠送了“法中自有真情在,援弱助民暖人心”的锦旗。

  倾心调解为受援人主持公道

  年轻女孩李某在亳州市谯城区一家美容院打工。2021年6月27日上午,李某骑三轮车,在亳州市药都路与徐屯路交口处和张某驾驶的货车相撞,事故导致李某车毁人伤,后经市交警二大队作出交通事故认定,张某负全部责任。事故发生后,李某因伤势过重住了8天的院,既受罪又花钱且不说,脸上还留下了大疤痕,这让年轻爱美的她感到十分痛苦。而当事人张某与其投保的保险公司却对赔偿诉求置之不理。

  2021年9月10日,李某来到安徽谯城律师事务所,请该所律师蒋梦园代理该案,蒋律师得知李某家庭非常困难之后,便告知李某可通过法律援助维权,于是领着她来到了区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法律援助,该中心负责人问明情况后,当场受理了该案,并把案件指派给蒋律师代理。

  蒋律师接到案件后,先让李某做了司法鉴定,打算依法起诉对方。为了让李某尽快拿到赔偿款,蒋律师采取了“先礼后兵”的诉前调解方案,他主动联系了当事人和保险公司负责人面对面协商,保险公司负责人看到本案赔偿清单、司法鉴定结论后,立即与对方达成了调解协议,公司同意一次性支付李某各项损失共计12万元,双方之间再无任何争议,达到了“案结事了人和”的目的。

  怀着感恩的心,李某于今年3月和4月,将写有“捍卫正义,维护公平”“维护百姓权益,彰显公平公正”的两面锦旗,分别送给法援律师蒋梦园和谯城区法律援助中心。(通讯员 都勇 记者 李晓群)

   ·延伸阅读·

  法律援助,是国家建立的为经济困难公民和符合法定条件的其他当事人无偿提供法律咨询、代理、刑事辩护等法律服务的制度,是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的组成部分。安徽提供7×24小时免费法律咨询解答服务,社会公众有法律问题需要咨询的,可随时拨打公共法律服务热线电话12348。网上咨询法律问题,可随时登录中国(安徽)法律服务网(http://ah.12348.gov.cn/)留言。现场申请法律援助案件服务或咨询法律问题的,可携带相关的材料,到县(区)、市、省法律援助中心开设的便民服务窗口或政府政务服务中心法律援助窗口。手机终端预约申请法律援助服务的可登录皖事通APP,以及安徽法律服务网APP。

  稿件来源:2022年6月8日安徽日报

  


原文链接:https://sft.ah.gov.cn/ztzl/dsxxjy/5629516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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