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0日下午,按照立法工作安排,省司法厅经济生态立法处组织召开《河南省村庄规划编制和实施规定(草案)》(以下简称《规定(草案)》)立法专家论证会。省自然资源厅、省财政厅、省住建厅、省农业农村厅、省乡村振兴局相关处室负责人和业务骨干参加会议。按照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参会人员采取了严格的防疫措施。
专家论证会上,省司法厅经济生态立法处处长李大可首先介绍了《规定(草案)》前期的征求意见、审查和调研等情况,经济生态立法处副处长苏杭逐条介绍了《规定(草案)》最新修改完善情况。之后,与会专家结合《规定(草案)》修改稿,就村庄规划编制经费保障、乡村规划委员会职责、农民主体地位、村民住房建设、历史文化资源保护等内容逐条逐项进行了研究论证,提出了意见和建议。省司法厅采纳了其中合理可行的意见建议,并就相关问题协商达成一致。
最后,经济生态立法处处长李大可表示,此次会议既是一次征求意见座谈会又是一次协调会和专家论证会,对村庄规划编制和实施中的难点、堵点问题进行了再论证再协商,增强了《规定(草案)》的科学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是一次圆满成功的会议。下一步,省司法厅和省自然资源厅将对《规定(草案)》进行修改完善,推动《河南省村庄规划编制和实施规定》早日出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