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 法律通讯网!!

当前位置: 首页 > 行政执法 > 正文

司法救助政策系列指引之五:司法救助注意事项

时间:2022-06-29   作者:佚名   来源:北京法院网  

  救助申请人申请司法救助,需要注意的事项:

  1、国家司法救助对同一案件的同一救助申请人只进行一次性救助;对于能够通过诉讼获得赔偿、补偿的,一般应当通过诉讼途径解决。

  2、救助申请人获得救助后,人民法院从被执行人处执行到赔偿款或者其他应当给付的执行款的,应当将已发放的救助金从执行款中扣除;

  3、救助申请人通过提供虚假材料等手段骗取救助金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追回;构成犯罪的,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涉诉信访救助申请人领取救助金后,违背息诉息访承诺的,人民法院应当将救助金予以追回;

  5、救助申请人所在单位或者基层组织等相关单位出具虚假证明,使不符合救助条件的救助申请人获得救助的,人民法院应当建议对相关责任人依法依纪予以处理。

  

  

  


原文链接:https://bjgy.chinacourt.gov.cn/article/detail/2022/06/id/6737645.s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法律通讯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
北京政讯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主办 | 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应用平台
法律通讯网 w.fl-tx.org.cn 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10-57028685 监督电话:15010596982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院西配楼
客服QQ:871104617
中国互联网协会 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网络违法犯罪举报网站 北京网络行业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