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按照相关立法程序规定和要求,2023年7月31日,省司法厅组织召开《贵州省农村供水条例(草案)》(以下简称《条例(草案)》)论证会,会议由省司法厅党委委员、副厅长胡勇主持,省人大农业农村委员会专职副主任委员任永胜、省水利厅党委委员、副厅长易耘、省水利厅二级巡视员杨勇出席会议。会议邀请了省人大农业农村委、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民政厅、省水利厅、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卫生健康委、省律师协会等单位和部分省政府立法咨询专家参加。
会上,省司法厅对《条例(草案)》起草和审查情况作了简要介绍,各与会单位、立法专家围绕农村供水政府和部门职责、农村供水工程建设、农村供水水质检测、农村供水水价等方面的文本内容和制度设计进行了深入研究和广泛讨论,针对合理意见建议及时吸收采纳,切实提高《条例(草案)》文本质量,增强立法科学性、民主性。
下步,省司法厅将继续修改完善《条例(草案)》,加强立法审查工作,加快立法进程,更好地保障农村供水饮水安全,以良法促进发展,保障善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