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 法律通讯网!!

当前位置: 首页 > 法律释义 > 正文

昆山全面推行“首违不罚”彰显执法温度

时间:2022-12-29   作者:佚名   来源:江苏省司法厅  

1

  昆山市将人文关怀引入行政执法中,打造“刚性执法”与“柔性免罚”并行的“首违不罚”执法模式,积极体现新时代“执法为民”工作理念。

  一是联合执法,打破区域壁垒。贯彻落实沪苏浙三地城管部门联合发布的《长三角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毗邻区域共同遵守“首违不罚”清单的指导意见》,涉及生活垃圾、占道经营、未按规定占用城市道路等19项内容,有效避免执法过程中“尺度不一”和“畸轻畸重”。通过深化“青浦白鹤·昆山千灯综合执法一体共建”,在跨区域偷运建筑垃圾、露天焚烧、乱散发张贴小广告及无序占道设摊等方面开展联合执法整治,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充分运用宣传引导、说服教育、劝导示范、行政指导等非强制性行政手段解决各类一线治理难题。

  二是综合施策,给予容错空间。“首违不罚”不是简单的“免罚”,而是综合运用整改约谈、批评教育、提出意见建议等非强制性执法方式,对“首违不罚”对象模糊公开、执法内容透明公开的方式,替代以往比较单一的罚款处理手段,对符合条件的市场主体给予更大的自我纠错、知错就改的空间,让综合执法更显理性、更富人情味。截至目前,昆山综合行政执法局累计实施整改约谈200余次、批评教育850余次、说理执法1300余次,进一步鼓励当事人主动消除或减轻危害,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

  三是全程监督,提升执法效能。在实施“首违不罚”过程中,严格落实全过程记录制度,行政执法人员根据实际情况,采用音像记录方式记录执法全过程,确保履职尽责有据可查和可回溯管理。属于可以适用首违不罚情形的,行政执法人员向当事人指出违法行为,进行批评教育,并提出及时改正要求。采用告知承诺制等方式,要求当事人在承诺期限内及时改正并提交相应证明材料。积极落实昆山市司法局和城管局关于执法文书的指导规范,在法制专员定期指导下,及时补正不合格文书,形成规范的案件卷宗,不断提升行政执法水平。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法律通讯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
北京政讯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主办 | 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应用平台
法律通讯网 w.fl-tx.org.cn 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10-57028685 监督电话:15010596982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院西配楼
客服QQ:871104617
中国互联网协会 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网络违法犯罪举报网站 北京网络行业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