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法院网讯为了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创新和加强社会管理,充分发挥社会调解的资源优势,有效化解矛盾纠纷,构建和谐社会。洋县法院在全县20个镇和353个行政村聘请373名人民调解员协助法院开展工作。
11月22日上午,该院在马畅镇举行人民调解员启动仪式,院党组书记、院长黄涛,县委政法委副书记左新兴出席了启动仪式,并向马畅镇的17名人民调解员颁发了聘书。
该院首先介绍了人民调解员的工作职责:即主要是接受法院委托的宿迁调解工作;接受法院委托的诉讼调解和执行工作;应邀参加法院的诉讼调解与执行和解工作;接受法院委托的信访息诉工作。
会上,党组书记、院长黄涛对人民调解员提出了三点要求:一是要强化责任意识;二是要加强法律知识学习,不断增强正确判断事实和优质、高效调解的能力;三是人民调解员参与调解案件期间,要注重自身形象,遵守司法礼仪,坚持文明调解、公正调解、廉洁调解,努力维护调解员的形象。
人民调解员纷纷表示要积极协助法院工作,及时化解社会矛盾,为服务人民群众,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构建和谐洋县作出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