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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法拍房”引发的纷争

时间:2022-06-29   作者:佚名   来源:陕西法院网  

  近年来,“法拍房”因不限购等优势,逐渐走进大家的视野,一定程度上满足了人们的购房需求,但因“法拍房”有着严格的竞拍流程,许多人选择委托中介公司进行竞拍和办理相关手续,但也引发了不少纠纷。近日,西安市未央区法院就审理了一起这样的委托合同纠纷案件。

  2019年9月12日,原告陕西某管理咨询公司与被告代某签订《法拍房委托服务协议》,约定原告为被告提供“法拍房”咨询建议、看房、调查、贷款、过户等服务,被告按照竞拍成功房屋成交价的3%支付佣金。协议签订后,被告于2019年10月26日竞拍成功了一套房屋,并办理了相关手续。后双方因支付佣金发生纠纷,原告认为按照约定被告应支付7.9万元,但其仅支付了4万元,协商未果之下诉至未央法院,要求其支付剩余佣金。庭审中,被告表示,涉案房屋系其自己在网上竞拍成功,后续的贷款、过户手续是原告协助办理,因原告仅提供了部分服务,故不愿支付剩余佣金。

  未央法院经审理认为,原被告签订的《法拍房委托服务协议》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属于合法有效合同,双方均应按照约定履行义务。庭审中,双方均认可涉案房屋系被告自行完成竞拍操作,且原告提交的证据表明,其提供的服务系在竞拍成功后,并未提供咨询建议、实地看房等服务,故其主张全额收取服务费不符合合同的约定。最终,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原告不服提出上诉,西安中院维持原判。

  【法官提醒】购买“法拍房”应提前做好功课,认真了解房屋的价格、产权、税费、竞拍要求等情况。委托中介公司进行竞拍时,应对服务范围、佣金比例、违约责任等作出明确约定,依法行使权利,全面履行义务,以免引发不必要的纷争。


原文链接:https://sxfy.chinacourt.gov.cn/article/detail/2022/04/id/6614045.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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