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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三案解双方困局 点双赞为法院喝彩

时间:2022-06-29   作者:佚名   来源:陕西法院网  

  近日,原告供销社工作人员和被告刘晓红共同将一面印有“全心全意为民服务,执法公正心系百姓”的锦旗送到了蒲城县法院城关法庭办案人员的手里,刘晓红真诚地说道:“真的是太感谢你们了,彻底解决了我所有的烦恼。供销社的工作人员也如释重负地说道“这项政府重点民生工程终于可以继续下去了”,二人你一言我一语地表达着谢意。

  

  事情是这样的,2007年,供销社将原综合门市部三间闲置的大房出租给刘晓红的丈夫老马经营超市,双方签订承包合同经营书,约定由老马投资5万元盖房,房屋面积为10米×10米,房屋产权归供销社所有,扣除投资款的利息后,每年老马需要向供销社支付一定的租金。但老马却根据自身的需要,将房屋盖成了面积为10米×23.43米,后双方一直相安无事。2012年,老马突然因病去世后,妻子刘晓红再未继续向供销社支付租金。2021年,政府准备在此地修建重点民生工程农资储备库,刘晓红认为原投资建造装修房屋花费巨大,不同意腾房。供销社提起诉讼,法院根据供销社诉请,判决解除双方签订的合同,退还10米×10米的案涉房屋,支付租赁费,由供销社退还建房款5万元。案件进入执行阶段后,刘晓红坚决不同意搬离案涉房屋,大有死磕到底的态度,案件一直未能顺利进展。

  今年,供销社又将刘晓红起诉到了法院,要求刘晓红返还另外10米×13.43米的土地,刘晓红仍坚持拒不退还,且满腹委屈地说当初建造10米×13.43米的房屋时,供销社是同意的。审理中,办案人员针对双方分歧较大,对超建房屋的价值均不申请鉴定的僵局,分析认为双方的主要症结还是涉案房屋的赔偿没有达到预期。因此,便主动决定将执行案件和审理案件一并调解处理,力求一次性解决原、被告之间的问题。在办案人员一次一次的努力协调下,原、被告也由开始的剑拔弩张到后面的心平气和,各让一步。最终,双方达成供销社向刘晓红支付补偿款,并撤回起诉,刘晓红搬离房屋的协议。此案了结后,双方当即又到执行法官处将执行案件了结。至此,历时一年半的纠纷,就这样有了圆满的结局。

  锦旗上的这十六个字虽然简单,但却需要我们用自己的实际行动去践行,而城关法庭全体干警也将会继续以“为群众办实事示范法院”创建活动为契机,心系百姓,执法公正,为民服务,让当事人感受司法的温暖,去掉愁烦事,快乐把家回。

  


原文链接:https://sxfy.chinacourt.gov.cn/article/detail/2022/06/id/6756105.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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