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农村供水管理,保障农村居民饮水安全,2023年3月1日,省水利厅组织召开《贵州省农村供水条例(草案)》(以下简称《条例(草案)》)改稿会,省人大农委、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省司法厅等有关负责同志参会。
会上,省水利厅对《条例(草案)》前期开展调研的情况作了简要介绍。参会人员对文本框架、主要制度等进行了研究,围绕农村供水工程规划与建设、维护和管理、水源保护、供水用水等内容逐条讨论修改,并结合我省实际对农村供水工程规模化、农村饮用水安全、维修养护资金来源、水价制定收费等专项问题进行了充分论证。
起草小组一致认为,农村供水与农村居民生活密切相关,制定高质量的《条例(草案)》是统筹谋划乡村振兴供水保障、切实助力乡村振兴的必然要求。下一步,起草小组将继续深入调研,认真梳理问题,特别是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对《条例(草案)》进一步补充完善,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提供更加坚实的农村供水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