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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湖南:践行“枫桥经验”,湖南法院构建纠纷解决新路径

时间:2024-12-10   作者:佚名   来源: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新湖南客户端12月4日讯(全媒体记者 邹伟瑜)12月4日上午,湖南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举行新闻发布会。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曾东楼详细介绍了湖南法院在服务大局、强化源头治理、紧扣主责主业等方面的工作成效。

  湖南省法院系统将助推健全社会治理体系纳入服务大局的“五项重点工作”,充分发挥司法审判优势,为人民群众提供丰富的“菜单式”解纷服务。今年1至10月,全省法院诉前调解成功案件达37.8万件,约40%的民事纠纷通过调解实质性化解在诉前,湖南一审民事行政案件万人起诉率连续四年保持全国同档最低水平。

  在服务大局方面,湖南省法院主动融入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会治理体系,高位部署推动,加强部门协同,对接调解资源。全省“总对总”调解组织和调解员数量达到1312家、4096人,今年前10个月,全省法院委派“总对总”调解纠纷5.35万件,调解成功率76.81%。

  全省法院强化源头治理,积极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推动构建“预防为先、非诉挺前、诉讼托底”的纠纷解决新路径。依托“三进”机制线上整合解纷力量,全省入驻人民法院调解平台的基层治理单位数量增长至11211家,年均化解、调解群众矛盾纠纷超6万件。

  紧扣主责主业,全省法院扎实做好“三大审判”“三大环节”“三大程序”“三级法院”各项工作,优化提升诉讼与非诉讼衔接质效,审结民商事案件60.8万件,其中速裁快审案件37.37万件。坚持治罪与治理并重,全省法院一审刑事案件收案同比下降19.07%。

  


原文链接:http://hngy.hunancourt.gov.cn/article/detail/2024/12/id/8272471.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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