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庭举办了一场行政案件庭审观摩活动。这是厦门中院与厦门市委党校签订共建“厦门市领导干部法治教育基地”协议以来,该院组织的第三场行政案件观摩庭。
本次以庭代训精心挑选了原告泉州市下属的某县村民六人诉被告某县政府履行行政征收职责及泉州市政府行政复议决定的一审案件进行观摩,是厦门中院近年来审理的首起土地承包人起诉要求政府征收其承包地的案件。
该案的起因系部分原告的承包地因某工程项目施工,被自然资源部门批准作为施工便道的临时用地。双方争议的焦点主要在于:案涉地块是否在工程建设项目范围内、是否属于政府土地征收范围、临时用地的主体是镇政府亦或是某站场经营公司、临时用地行为是行政行为亦或民事法律关系等方面。
据悉,本次观摩庭审,实现了四个首次:首次通过法院视频会议系统对全省三级法院行政审判庭进行现场直播;首次邀请省法院行政庭领导莅临现场指导庭审;首次邀请市人大代表参加行政案件庭审观摩;首次邀请异地行政机关派员参与行政案件庭审观摩。
庭审结束后,厦门市委党校的师生及其他旁听人员围绕庭审、案件基本情况开展了热烈的讨论,本案审判长也现场与党校师生等进行了座谈互动,解答学员关于案件的相关提问。 (记者 王淯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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