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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场调 协同调 调解不成速裁审 本溪明山区法院:构建递进式道交纠纷化解体系

时间:2024-10-11   作者:佚名   来源: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  

  

  近年来,本溪市明山区人民法院在道路交通事故案件专业化审判领域深耕细作,凝聚解纷力量、拓展破题思路,为道路交通事故纠纷当事人提供“一站式”司法服务,致力于打造道交解纷“新样本”。

  今年7月,明山区法院与本溪市公安局交通安全管理局明山大队共同签署相关文件,进一步夯实道路交通事故纠纷化解力量,并在明山大队建立了法官工作室和速裁法庭,积极与交警部门构建“简单交通事故当场调、疑难复杂协同调、调解不成速裁审”的递进式纠纷化解体系。

  8月8日上午,速裁法庭首次开庭,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法官张强依法审理了一起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敲响了“一站式”速裁法庭“第一槌”。

  明山区法院设在明山大队的“道路交通一体化”对接中心近日也成功化解了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达到了良好效果。8月25日,被告赵某某驾驶车辆与原告高某驾驶的车辆发生交通事故,造成双方车辆受损。经明山大队认定,被告赵某某负事故全部责任,而后双方因车辆停运损失费部分协商未果遂诉至法院。为了更好地化解纠纷,明山区法院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副庭长王凤英将双方当事人约至明山大队,特邀民警调解,结合事实证据及类案判例,对该案所涉及的法律关系、责任主体、赔偿范围和拒不赔偿可能发生的不利后果对双方当事人进行释法明理。最终,在法官的主持下,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这起纠纷画上了圆满句号。

  下一步,明山区法院将继续运用好“法院+交警”的多元解纷模式,推动“法院+交警”联动工作良性运行、优化发展,持续聚焦群众所需,切实把道路交通事故矛盾纠纷解决在萌芽、化解在基层。

  

  


原文链接:http://ln.lncourt.gov.cn/article/detail/2024/10/id/8146060.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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