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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东元宝区法院:被家暴孩子咋样了?法官五年后再家访

时间:2024-10-11   作者:佚名   来源: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  

  

   “苗法官,没想到这么多年了,你还来看我们!”国庆节前夕,丹东市元宝区人民法院少年审判庭走访慰问了多年前的一起刑事案件的被害人小虎(化名),其母亲佟某见到法官们的到访,十分激动。

  五年前,苗法官还是“苗助理”,在审理一起未成年人受到家庭暴力案件时认识了小虎,小虎的父亲胡某经常酗酒,酒后经常殴打小虎,一次竟将小虎打至晕厥,构成轻伤一级,胡某父亲也因此被判处一年有期徒刑。此后,苗法官持续关注小虎的思想动态,通过“聊家常、谈日常”等方式详细了解他近期学习生活、身体及心理健康等情况,耐心进行心理疏导,帮助其走出阴影。如今五年过去了,不知小虎是不是又长高了,学到了更多的知识。趁着节前,苗法官一行又来到小虎家里,给他们送去了节日礼物,并询问生活上的困难。看着活泼的小虎,苗法官摸着他的头说:“小虎要好好的,我等你长大!”

  在未成年人案件审判工作中,元宝区法院始终坚持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和双向保护的原则,在完善未成年人教育矫治机制,帮助其改过自新的同时,还重视对被害人救助,关注未成年被害人合法权益的维护,不定期地走访刑事案件未成年被害人,助其快速走出被侵害的心理困境,恢复正常的学习生活。

  元宝区法院相关负责人说,法院将继续坚持“零容忍”的态度,对严重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刑事案件,坚决依法从严从重惩处。与此同时,还将进一步加大对未成年被害人权益的保护,加强判后跟踪回访工作,并联合政府部门和社会力量,多维度对未成年被害人进行保护,让更多未成年被害人切实感受到审判有温度、司法有温情。

  


原文链接:http://ln.lncourt.gov.cn/article/detail/2024/10/id/8147342.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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