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旬老人参加他人宴会后,醉酒无证驾驶三轮摩托车,连续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近日,金溪县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危险驾驶案件,判处被告人张某拘役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
2022年3月29日中午,被告人张某饮酒后无证驾驶三轮摩托车在锦绣华城某路段撞到一辆由王某驾驶停放在路边的三轮电动车,后沿象山北路自南向北方向快速逃蹿,当逃蹿到与白马大道某路口处撞到一辆由黄某驾驶的两轮电动车后继续往北逃逸。13 时 35 分许,当张某逃蹿到与釜山路交叉时发生侧翻倒地。经江西博中司法鉴定中心鉴定:张某的静脉血中检出乙醇成分,含量为152.08mg/100m1);经金溪县交警大队认定:张某在此次事故中负全部责任。案发后,被告人与被害人黄某家属达成调解协议并取得谅解。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张某在驾驶证被吊销期内醉酒驾驶机动车,造成交通事故且逃离现场,负全部责任,其行为已构成危险驾驶罪。案发后,被告人能如实供述犯罪事实,赔偿损失并取得谅解,自愿认罪认罚,可依法从轻处罚。据此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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