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 法律通讯网!!

当前位置: 首页 > 法律教育 > 正文

履行检察监督职能 拧紧未成年人社区矫正对象法律“安全阀”

时间:2024-09-05   作者:佚名   来源:龙江政法网  

  8月23日,哈尔滨市松北区人民检察院未检部门的检察官们深入区司法所,重点对未成年人矫正对象进行全面细致的监督检查。

  

  在现场,检察官们仔细查阅社区矫正档案,重点核对每一个未成年人社区矫正对象的信息,确保记录准确无误。从入矫手续到日常监管,从教育学习到社区服务,每一个环节都不漏项。在与社区矫正工作人员交流沟通中,重点了解未成年人矫正对象的思想动态、生活状况和矫正情况,询问是否存在困难和问题,并提出针对性的建议和解决方案。

  对未成年人社区矫正对象,检察官们给予了特别的关注和关怀,耐心倾听他们的心声,为他们提供心理疏导和法律帮助,鼓励他们积极改造,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重新回归社会。


原文链接:http://www.hljzfw.gov.cn/legal_construction/content/2024-08/27/content_9046758.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法律通讯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
北京政讯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主办 | 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应用平台
法律通讯网 w.fl-tx.org.cn 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10-57028685 监督电话:15010596982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院西配楼
客服QQ:871104617
中国互联网协会 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网络违法犯罪举报网站 北京网络行业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