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法治督察与法律监督的衔接配合,加快形成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近日,省委依法治省办联合省人民检察院出台《黑龙江省法治督察与法律监督衔接配合工作办法》(以下简称《工作办法》)。
《工作办法》重点围绕法治督察与法律监督衔接配合的工作目标、基本原则、配合情形、工作要求、信息共享和对下指导等方面,明确规定了17条工作措施,为推动党内监督与法律监督实现优势互补、形成监督合力,提供了坚实的制度保障。《工作办法》是推动党中央决策部署落地见效的重要举措,是积极落实上级工作部署的实际行动,是工作经验转化为制度成果的有效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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