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法院网讯 7月17日,定远法院秉承善意文明执行的理念,成功执结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
2020年10月,在定远县经营服装代加工生意的罗某急需资金周转,便向其嫂子刘某借款11万元,后罗某逾期未还款,刘某于2022年2月将其诉至法院,案经法院审理判决,罗某向刘某偿还借款本金及利息。判决生效后,罗某仍然未履行还款义务,刘某只能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为缝合家庭间隙,避免进一步激化矛盾,并没有采取强制措施进行执行,而是在充分了解、实地调查的基础上,考虑双方当事人的家庭和睦及被执行人罗某流动资金短缺、经营困难、偿付能力有限等实际情况,努力找准强制执行与善意执行之间的平衡点,多次与双方当事人沟通,希望双方不要因为借款导致亲人变成仇人。
7月17日,执行法官再次将双方当事人约到法院进行沟通协调,随即,法官从法理、亲情等角度疏导两人的积怨,劝说双方之间互相理解、互相包容,并告知被执行人罗某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所要面临的法律后果。经过执行法官的耐心说服教育,双方达成分期支付和解协议。刘某也考虑到小姑子罗某目前周转困难,主动放弃利息和部分本金,随后,罗某当场将首笔执行款3万元转账给其嫂子,原本反目成仇的姑嫂俩终于冰释前嫌、握手言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