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决唯有执行,才能从纸间到心间”,这是自贡市大安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张鸣的口头禅。张鸣用毅力和汗水坚决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用忠诚和奉献践行着“人民法官为人民”的铮铮誓言。
张鸣,1980年3月出生,1998年8月参加工作, 2003年10月到自贡市大安区人民法院工作,2006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先后任书记员、助理审判员、审判员、庭长等职务,从事过刑事、民商事审判及执行工作,现任自贡市大安区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执行局长。大安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在张鸣的带领下,扎实推动“基本解决执行难”,积极开展“小额执行案件”“暖冬行动”“司法大拜年”“执行大会战”等执行攻坚专项行动。稳经济、保民生、促发展、为群众办实事,创新执行机制,积极展示执行的职能作用,该院执行工作在攻坚克难中实现跨越式发展,在真抓实干中取得重大成效。
和解执行,助力企业脱困
申请执行人李某等九人受雇于被执行人黄某某、自贡市某食品有限公司,主要从事肉类腌腊制品导购等劳务工作,工作地点为被执行人自贡市某食品有限公司进驻的商场、超市。后二被执行人分别拖欠了李某等人两千余元至八千余元不等的劳务工资及提成,并且拒不支付。
李某等人遂诉至法院,在法律文书生效后向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张鸣立即对黄某某和自贡市某食品有限公司的财产进行了全面核查,并前往自贡市某食品有限公司内进行了现场调查,现场查明被执行人尚拖欠了二十余位员工的工资未支付,同时公司内有大批用于生产的机器设备。考虑到临近春节正是腌腊制品销售旺季,为保证其能够使用机器设备继续进行生产经营,尽快支付员工工资,张鸣改变执行思路,对公司机器设备采取了“活封”措施;同时,向企业释法明理,解读政策,为案件执结找新的出口。在行之有效的思想劝导下,被执行人承诺将产品销售款优先用于支付申请执行人的工资,并在三日内付清。考虑到另有二十多位员工也尚未领取到工资,从诉源治理源头化解角度出发,张鸣再次向被执行人进行了法律宣讲,被执行人表示愿意与其他二十多位被拖欠工资的员工进行协商,后在张鸣的督促下,被执行人在年前结清了所有工资。
刚柔相济,体现司法温度
2021年,张某武、钟某芬购买一套案涉房屋并已办理了房产过户手续,但原房主的亲属钟某元却一直占用居住其中,拒不搬迁,甚至以自杀相威胁,阻碍法官执行。辛苦挣钱买下的房子,如今却不能入住,不得已张某武、钟某芬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请求拿回属于自己的房子。
考虑到钟某元态度强硬且情绪激动,为保证腾房工作顺利进行,张鸣会同审判部门多次讨论案情,研究制定腾房方案并主动向上级部门汇报,与当地政府、社区沟通协调,充分考虑各种突发情况,准备多套执行应对预案。经过实地查勘,张鸣发现钟某元老家房屋已经年久失修无法居住。为解决钟某元的生活居住问题,张鸣找到原房主曾某,释明钟某元原为其共同生活居住的家庭成员,在房屋出售后不能不管其今后的居住问题,经过反复多次耐心细致的工作,原房主曾某为钟某元租赁了住房,并预交了10万元房屋租金由法院保管。
执行现场按照预定方案和分工安排有序进行。在公证人员和社区干部的见证下,经过三个多小时的奋战,现场腾房工作全部完成,屋内物品全部搬运至所租住房屋中,房产当即交付给申请执行人。房产交付后,张鸣并没有就此撒手不管,多次到租住房屋了解钟某元的居住生活情况,并反复心理疏导释明法律,在当地政府、社区的协助下钟某元理解了法院的执行工作,积极主动的返回老家修缮房屋居住。
本次腾房执行行动,张鸣前期精心组织策划,现场沉着从容应对,最大限度维护申请执行人的胜诉权益,用足用好强制执行措施的同时,也始终秉承善意执行理念,真正让“纸上权利”变为“真金白银”。
夜间执行,彰显司法权威
张鸣常说,在执行过程中要带着“温度”去执行,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千方百计为群众排忧解难,不能让法院生效的判决文书成为一纸白条。
董某某与冯某某劳务合同纠纷一案,经法院调解,双方自愿达成协议。协议生效后,冯某某未按其履行义务,董某某向大安区人民法院申请执行。案件执行过程中,双方再次达成和解协议,但冯某某仍未按期履行义务,董某某向法院申请恢复执行。恢复执行后,经过网络查询冯某某名下无可供执行财产,执行一度陷入困局,经分析冯某某从事建筑工程分包项目,应当有履行能力,对其采取拘留措施应当有效果。确定执行思路后,经多方查找均未能找到冯某某下落,为了让判决得到有效执行,张鸣带领执行干警开展夜间蹲守,在协助机关的全力协助下,顺利找到冯某某,并将其拘传到院。经过向其释法释理,冯某某仍不履行义务,张鸣即宣布对其拘留十五日的决定。冯某某这时才认识到事情的严重性,赶紧打电话让家人送钱过来,当天履行完毕所有款项。
张鸣带领执行干警奋战一线、不言苦累,让一份份裁判文书变成了当事人手中实实在在的“真金白银”,让当事人感受到了执行的力度和温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