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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案手记|一份法官寄语背后的期待

时间:2022-06-29   作者:佚名   来源:天津法院网  

  “世界上最亲近的关系是父母与子女的血肉联系,世界上最伟大的感情是父母对孩子的爱。然而身为父母,我们不仅要爱孩子,更应该知道如何爱孩子。如果父母终日沉迷短视频,又怎么能批评孩子成天与电视为伴?如果父母整日钟情棋牌麻将,又怎么能指责孩子总是和游戏为伍?如果父母自己作息混乱、蓬头垢面,又怎么能要求孩子早睡早起、神采奕奕?不受约束的行为是颗不定时炸弹,不讲方法的爱带来的只有伤害……”

  这段话来自我所在的审判团队办理一起探望权纠纷案件时发出的一份法官寄语。

  这个案子案情本身并不复杂,男女双方经法院判决离婚后,女儿由男方抚养。后来女方起诉要求明确具体探望时间,并要求探望时将女儿接至自己家中。

  通常情况下,涉及探望权的案件中,要求探视子女的一方都会主张对方无故或找借口阻碍自己行使探望权。但在这起案件中,男方同意原告随时来探视孩子,只是拒绝女方将孩子接走,理由是女方的生活习惯不佳,容易对孩子产生不良影响。

  庭审中,当问及女方具体有何不良生活习惯时,男方表述比较笼统,称女方存在赌博、作息不规律等情况。同时提交了载有女儿录音、录像的视频光盘加以证明。但由于双方的女儿仅6岁,该光盘内容不宜单独作为定案根据。

  庭后,再与男方沟通时,男方所说的内容却让我们一再提高对这个案子的重视程度。

  根据男方庭后所述,女方现在正在交往一个男朋友,即便女儿就在身边,两人经常举止亲密。不仅如此,女方生活习惯也不能仅仅用作息不规律来形容。女方周末把女儿接至自己家中后,经常一觉睡到下午,几乎不管女儿的吃饭问题。要么就是打电话叫外卖让女儿自己取,要么就是给孩子一些钱让孩子自己买。当我们问及为什么男方不在庭审中说明这些详细情况时,男方称这些话说出来可能有不好的影响,所以就没有当庭提出。

  无论是从孩子的健康饮食、人身安全,还是从伦理道德、家庭教育的角度出发,男方提出的问题都不容忽视。鉴于此,我们再三审查了男方提交的录音录像。该录音录像是男方在不同的时间、场合询问女儿关于其母亲的抚养方式问题,而女儿在录音录像中的回答基本与男方所述相符,且每次回答基本能相互印证。反复核对证据后我们判断,孩子在录音录像中的反应、态度和措辞都和她的年龄情况大致相符,没有长时间思考、回忆或者受诱导、教唆的迹象。尽管双方的女儿尚且年幼,但对一些简单的事实和是非曲直已经有了基本的判断力。因此,最终判定光盘内容可以作为认定本案事实的根据。

  再回想庭审中,男方提出女方生活习惯不佳时,女方只是进行了笼统的答复,没有否认男方所述。在具体习惯问题上,女方也只是否认自己经常打麻将,而没有针对其他问题作出回应。至此,案件的全貌,让我感到既惊讶又无奈。

  随之而来的,是如何妥善处理该案的问题。简单的一判了之并不能有效的帮助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如何在化解矛盾的同时警醒当事人,考验着司法的智慧。而遗憾的是,从庭审中女方的表现来看,其对自身的错误认识还不够,更遑论纠正了。而在探望权纠纷的判决文书中,我们也不宜对当事人的私生活做过多描述甚至是指责。

  反复讨论后,我们决定在判决文书末尾用法官寄语的方式,委婉而友善地提醒女方,身教重于言传。

  “十年树木,百年树人,孩子习惯的养成绝非朝夕之事。父母的恶习对孩子的负面影响能抵过老师千万句谆谆教诲。孩子一天天长大,父母应该时刻注意自己的言行,避免不当行为带给孩子不良影响。”

  我们希望这份法官寄语能够作为裁判文书说理的有效延展,对这位母亲的家庭教育观念起到警醒和指导作用。同时拉近司法和当事人之间的距离,让家事审判更加有温度、有力度。

  

  


原文链接:https://cqfy.chinacourt.gov.cn/article/detail/2022/06/id/6737482.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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