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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河区法院:拒不执行耍花招 被执行人受制裁

时间:2022-07-15   作者:佚名   来源: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2022年7月7日,被执行人田某因拒不执行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且施尽各种招数对抗执行,最终受到法律的制裁。

      事情的起因还需从2014年说起,田某因做生意资金周转需要向杜某借款60万元,杜某多次催要借款无果,将其诉至湛河区法院,案件审理依法判决田某向杜某偿还借款60万元,并承担案件受理费9800元,保全费4520元。田某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经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后,于2022年4月6日依法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终审判决生效后,田某仍未按生效判决履行还款义务,杜某便于2022年4月24日依法向湛河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过程中,法院依法向田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田某在接到执行文书后,仍不履行义务。7月7日上午,执行人员接到申请执行人杜某的电话,反映田某此时正在某小区工作室中,执行人员立即放下手头繁忙的工作,赶往田某所在的小区。通过实地调查确定田某所在的单元楼层及房号,执行人员敲开了田某的工作室,现场向田某明理释法,责令其按照法律文书履行还款义务,但田某仍置若罔闻,执行人员将田某传唤至法院。在法院,田某趁执行人员不注意,将随身所带的手机打开,将微信中的零钱存款转至他人,手机卡随后抽出,家中的钥匙也交给赶到法院的亲属,耍起了无赖。被执行人田某拒不执行且态度恶劣,湛河区法院决定对其采取拘留、罚款措施。

      法律尊严不容挑战,司法权威不容亵渎,莫因失信受制裁。


原文链接:http://www.hncourt.gov.cn/public/detail.php?id=1912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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