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天津市知识产权局副局长郭文强带领该局保护处、河东区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科负责同志,天津高院民三庭负责人一同到访河西法院,就天津市知识产权局与天津法院知识产权纠纷多元化解进行了座谈交流。河西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王屹松,分管知识产权审判的相关同志参加了会议。
会上,郭文强简要介绍了知识产权作为国家发展战略性资源的重要作用,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的重要指示。他表示,知识产权行政执法、司法机关应形成合力,在把天津市打造成知识产权保护高地上下功夫,要体现依法保护、从严保护的刚性、力度和强度,让知识产权保护价值理念深入人心。知识产权主管部门、管理部门与司法审判机关,要共同努力,以《天津市知识产权保护条例》为抓手,携手共建、完善、促进知识产权行政裁决、调解、仲裁、诉讼等纠纷解决途径相互衔接,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
王屹松表示,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第一审知识产权民事、行政案件管辖的若干规定》要求,该院管辖河西区、河东区、河北区、津南区、北辰区、静海区范围内的诉讼标的额500万元以下第一审一般知识产权民事、行政案件。他重点介绍了该院在知识产权审判布局、人员配备方面的强基理念,以及在立案、审判方面的工作进展;并表示希望在今后的工作中与知识产权主管部门、管理部门构筑好沟通、交流、学习的平台,共同建立和完善知识产权纠纷多元解决机制,并适时邀请人民调解组织等其他组织参与案件的诉前委托调解和诉中的委派调解。进一步加强新类型案件研判,发挥金融审判合议庭优势,为创新型知识产权金融做好准备工作。
天津高院民三庭负责人介绍了法院系统半年以来受理知识产权案件的情况,高度评价了天津法院与天津市知识产权局多年来良好的业务交流与合作取得的成绩。希望该院在多元化解纷、加强诉源治理上发挥诉前调解、人民调解员参与调解的作用,通过互联网+调解模式展现知识产权多元化解纷高效便捷的审判特点,注重对新类型、疑难复杂、具有法律示范效应知识产权行政案件的研判,增强报请提级管辖的意识,做好知识产权保护的法治宣传,扎实开展知识产权纠纷行政调解司法确认工作,最大限度地满足人民群众对于知识产权保护的多元司法需求。
上一篇:周宏为全院干警讲授专题党课
下一篇:省法院召开全省中级法院院长座谈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