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诚信”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是中国人为人处世的基本之道,更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内容之一。作为欠债之人至少知晓“欠债还钱,天经地义”的朴素道理。巫溪法院在执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巫溪县支行与王某兵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王某兵的房屋被拍卖后,罔顾诚信,把中国的传统美德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抛掷脑后,与执行干警玩失踪,故意逃避对抗执行。
案件还得从2018年5月25日说起。被执行人王某兵因资金周转困难,向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巫溪县支行借款15万元,以其所有的位于巫溪县宁河街道帝景豪庭小区的一套商品房作为抵押物提供抵押担保。借款到期后,王某兵却不按照合同约定履行还款义务,因此,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巫溪县支行于2020年10月27日提起诉讼,法院审理后于2020年11月25日作出判决,判决王某兵在判决生效后六十日内偿还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巫溪县支行贷款本金 13万余元、相应利息,并支付按合同约定应承担的律师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三条规定,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当事人必须履行。王某兵无视生效民事判决,既不履行,也不向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巫溪县支行说明原因。2021年4月6日,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巫溪县支行依法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过程中,王某兵未按照执行通知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金钱给付义务,巫溪法院仅从王某兵的支付宝账户中执行兑现2万元。经调查,除查封王某兵的抵押房屋外,未查找到王某兵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巫溪法院依法裁定拍卖王某兵提供的抵押房屋。通过网络司法拍卖,王某兵的抵押房屋拍卖成交。自此,王某兵理应自行腾空房屋,配合人民法院向买受人交付。然而,王某兵却销声匿迹,拒接电话,与人民法院玩失踪,阻却拍卖房屋交付,以此逃避对抗执行。
拍卖房屋交付受阻,执行法官调整执行思路,改变执行方法,借势借力王某兵户籍地基层组织,一同给王某兵的父母亲释法析理,告知不自行腾退的不利后果,劝告联系王某兵自行腾退房屋或者予以配合腾退房屋,王某兵的父母却予以拒绝。
法律不容亵渎,胜诉权益更不容侵犯。丧失诚信的被执行人逃避执行,阻却不了人民法院执行工作前进的步伐,依法决定对王某兵的房屋予以强制腾退。执行法官精心制作腾退方案,并邀请基层组织干部到场见证,函请公证处现场公证。2022年4月27日,在县人大代表的现场监督下,巫溪法院将王某兵在帝景豪庭处的拍卖成交房屋强制腾空,并交付给了买受人。
丧失诚信,社会不容,法律不容,情理不容。修复诚信,兑现当事人的胜诉权益,巫溪法院有信心,也有决心。对于那些有能力执行的被执行人,特别是拍卖房屋后那些拒不自行腾退的被执行人,巫溪法院必将重拳出击,对自然人依法在10万元以内处以罚款并处司法拘留,对法人依法在5万元至100万元之间处以罚款,对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以及妨碍拍卖房屋腾空交付的其他人处以罚款并处拘留。
劝告那些试图拒不自行腾退拍卖房屋的被执行人,悬崖勒马,迷途知返,不要以身试法,彻底放弃“不见黄河心不死”和“不撞南墙不回头”的侥幸心理,严格按照人民法院的腾退通知自行腾空拍卖房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