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人民法庭积极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创新调解方式
延伸审判职能 助力社会治理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社会治理的最好办法,就是将矛盾消解于未然,将风险化解于无形。要把好矛盾风险源头关、监测关、管控关,提高预测预警预防能力,努力做到防范在先、发现在早、处置在小。
近年来,各地人民法庭积极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立足和延伸审判职能,做实指导纠纷调处法定职能,在“引进来”多元解纷的基础上,更加注重“走出去”,做实专业性行业性调解,切实提升矛盾纠纷化解法治化水平,助力社会治理。近期,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第六批新时代人民法庭建设案例,人民日报记者探访多地人民法庭打造调解特色品牌、汇聚合力化解矛盾纠纷的创新实践。我们一起来看看四川篇↓↓↓
四川省崇州市法院街子法庭
分层指导调解就地化解纠纷
作为四川省崇州市的母亲河,文井江近年成为不少游客“品春茶、夏观萤火、秋登高、赏冬雪”的旅游目的地之一。随着旅游名气越来越响,不少村民投身民宿、露营等产业,经济纠纷也日益增多。
2022年5月,村民宋某与某文旅公司签订了合伙协议书,约定由宋某提供自家场地打造特色露营基地,双方合作经营。后由于市场变化等原因,该露营基地一直未正常营业。2023年1月,宋某单方面解除合作关系,导致文旅公司无法开展后续经营。半年后,文旅公司向法院起诉,要求宋某赔偿违约金40余万元。然而一个赔不起、一个不让步,矛盾随时可能升级。
“从最开始拒接电话,到后期每天至少打一次电话主动沟通,双方关系逐渐‘破冰’。”调解员周卓告诉记者,在崇州市人民法院街子旅游环保法庭法官指导下,他从前端介入调解,推动纠纷就地化解。
“了解双方的真实诉求是关键。”周卓直言,通过情与法结合的方式,才能找到折中合适的解决办法。他一面向双方释明法规条约,一面充当好对话桥梁。双方最终达成一致调解意见,宋某支付文旅公司4.5万元违约金。通过数字法庭驿站远程设备,双方签订了调解协议,纠纷得以化解。
周卓的工作,只是街子法庭构建“143”工作模式的一个缩影。据介绍,所谓“1”,就是构建一个矩阵,拓宽指导调解覆盖面,强化调解业务指导,实现人员数量和解纷质量双提升;“4”即制发思维导图、纠纷热点图、流程图、要素表等4类图表,提升指导调解专业性,模板化、样本式指导调解员开展工作;“3”则为强化智力、技术、机制等3项支撑,因事制宜提供针对性调解。
“我们构建党委领导、多方参与的‘1+N’队伍体系,搭建了以村社两委委员、网格员、调解员和当地乡贤为主的调解人员库,还吸纳了相关商会调委会等特色调解组织。”街子法庭庭长杨婷介绍,同时以法庭为中心,构建“联络到乡镇、下沉到社区、延伸到院落、融入进网格”的分层指导调解模式,组建“法官+调解员+法官助理”团队。2021年以来,诉前调解成功率达34.68%。
据了解,下一步,街子法庭将以数字法庭改革试点为契机,深度结合乡村全面振兴、生态环境保护、古镇文旅等区域发展实际需求,将大数据、人工智能等科技与乡村法治、基层治理紧密融合,创新治理手段,探索打造符合当地基层治理智慧法治建设的实践场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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