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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社部 最高法联合印发保障新冠肺炎康复者平等就业权利意见

时间:2024-04-27   作者:佚名   来源: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近日,为坚决防止和纠正就业歧视,营造公平就业环境,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最高人民法院联合印发了《关于加强行政司法联动保障新冠肺炎康复者等劳动者平等就业权利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对于保障公民平等就业权,畅通劳动者维权渠道,维护劳动人事关系和谐与社会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通知》明确了用人单位对新冠肺炎康复者等劳动者实施就业歧视、擅自非法查询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结果的,劳动者可以侵害平等就业权、个人信息权益等为由,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对案件事实清楚、法律关系明确的就业歧视案件,人民法院在确保公正的前提下,要提高司法保护的效率,做到快立、快审、快结。强调了用人单位和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应当遵守相关法律规定,不得以曾经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阳性等为由,拒绝招(聘)用新冠肺炎康复者等劳动者;不得发布含有歧视性内容的招聘信息;除因疫情防控需要,不得违反个人信息保护法等有关规定,擅自非法查询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结果。人社部门要加强对用人单位、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招聘活动监管。对用人单位发布含有歧视新冠肺炎康复者等劳动者招聘信息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未履行合法性审查义务的,要发现一起严肃查处一起。《通知》有利于引导用人单位及人力资源服务机构遵纪守法、劳动者依法理性维权,保障劳动者平等就业权利。

      两部门将通过联合发布典型案例等方式开展普法宣传,要求各地人社部门、人民法院建立就业歧视情况和统计信息通报制度,结合当地实际抓紧制定细化措施,确保《通知》要求贯彻落实到位。

  文章出处:最高人民法院    


原文链接:https://www.hncourt.gov.cn/public/detail.php?id=1919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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