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让群众近距离接受普法教育,树立起正确的法治观念和法律意识,实现案件审理的法治效果与社会效果有机统一,近日,红桥法院民三庭李学存审判团队前往和苑社区法庭,开庭审理一起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将庭审现场搬到社区,把庭审过程变成以案释法、向群众普法的过程。
据了解,在这起交通事故中,通过鉴定,原告被评定为十级伤残。因此,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和向公众进行相关提醒成为本次巡回法庭审理的重点。
审理中,李学存充分听取了双方的意见并针对焦点问题进行释法明理,就事故发生经过、双方过错、事故责任及损失范围,结合双方举证情况依法进行了认定。
庭审过后,李学存对于交通安全和风险防范进行了提示。机动车驾驶人应严格遵守天津市关于外环线以内道路禁摩规定;掉头、拐弯、下陡坡最高时速不得超过每小时30公里等安全驾驶、文明驾驶交规要求。结合近年来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增多的现状,提醒大家要遵守交通法规,珍爱生命,文明驾驶。
急群众之所急,想群众之所想,通过庭审进社区的形式让群众近距离接触案件、了解庭审,能让群众更直观地了解法院工作,拓展审判公开的深度,更有效增进了社会公众对法院的理解和信任。用身边发生的案件以案释法,既为广大社区居民上了一堂生动的普法宣传课,也让法官在“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中提高了做群众工作的能力和普法宣传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