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 法律通讯网!!

当前位置: 首页 > 法律动态 > 正文

重庆高院公布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审理民事案件标的限额

时间:2022-06-29   作者:佚名   来源:天津法院网  

  

  近日,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印发《关于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审理民事案件标的限额的通知》,公布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审理民事案件标的限额。

  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五条之规定,我市各基层人民法院及其派出人民法庭受理小额诉讼标的额为我市“上年度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百分之五十以下”。该规定中“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指“城镇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根据2021年6月7日重庆市统计局《统计公报》数据,2020年我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为93816元,城镇私营企业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为55678元。市高法院决定取两者平均值74747元作为小额诉讼标的额受理的基数。

  据此,自2022年1月1日起,全市各基层人民法院及其派出人民法庭新受理的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标的额在人民币37373.50元以下(含37373.50元)的简单金钱给付民事案件,适用小额诉讼的程序审理,实行一审终审。上述案件标的额超过人民币37373.50元但在149494元以下的,当事人双方也可约定适用小额诉讼程序。2022年度小额诉讼受理标的额上限在2021年全市城镇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公布之前仍按2020年标准执行,以后每年的小额诉讼标的额受理标准根据以上方法确定。

  

  


原文链接:https://cqfy.chinacourt.gov.cn/article/detail/2022/01/id/6510678.s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法律通讯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
北京政讯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主办 | 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应用平台
法律通讯网 w.fl-tx.org.cn 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10-57028685 监督电话:15010596982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院西配楼
客服QQ:871104617
中国互联网协会 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网络违法犯罪举报网站 北京网络行业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