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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义灭亲”?儿子因不想读书举报父亲“私藏枪支”

时间:2024-03-29   作者:佚名   来源:中国长安网  

  近日

  贵州省遵义市务川县公安局

  接到这样一起报警

  孩子举报自己爸爸有枪

  要“大义灭亲”啊

  难怪接警员连问了好几遍

  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可不是小事情!

  根据报警人提供的信息

  民警立即到现场处置

  

  原来

  11岁的小杨上四年级

  近日因产生厌学思想

  不愿意上学

  和妈妈大吵大闹

  在外务工的爸爸听说后很生气

  在和小杨好好沟通无果后

  杨爸爸一气之下将小杨训斥了一顿

  当即决定从浙江赶回老家好好“教训”小杨

  挂断电话后

  小杨心生恐惧

  思考怎么“报复”爸爸

  随即想起在学校听到

  警察叔叔说过不能私藏、玩耍枪支的事

  而前段时间

  小杨看到爸爸在家中阁楼放了一支枪

  便拿起电话拨打110举报爸爸有枪的事

  

  经查,杨某几年前将一支射钉枪改造后用于打猎。由于这些年杨某在外打工都不曾狩猎,且法律意识淡薄,一直将射钉枪放置在家中阁楼未使用,也未主动上交公安机关。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警方提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二十八条

  【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罪、非法出租、出借枪支罪】

  违反枪支管理规定,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依法配备公务用枪的人员,非法出租、出借枪支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依法配置枪支的人员,非法出租、出借枪支,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单位犯第二款、第三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原文链接:http://chinapeace.gov.cn/chinapeace/c100060/2024-03/29/content_12720579.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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