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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案”不小办 用心用情修复邻里情

时间:2024-03-23   作者:佚名   来源:龙江政法网  

  

  人们常说“远亲不如近邻”,可近邻也最易产生矛盾,虽然纠纷不大,处理起来却不容易。牡丹江法院牢固树立“小案事不小,小案不小办”理念,将“小案”优办、快办、精办、联办,用心用情修复邻里情。

  诉源治理,“四庭一所”联动解纷

  王某与赵某系楼上楼下邻居。患有心脏病的赵某在半夜经常听到楼上发出桌椅拖拽、跺脚、物品掉落等噪音,影响其休息,为此多次找王某理论。而王某则称自己家没有孩子,半夜从未发出过噪音,反倒是赵某上楼敲门时,用力过猛,造成入户门多处坑洼。多次沟通无果后,双方矛盾一再升级,争执过程中,赵某划伤王某面部。

  为高效化解这起满是“火药味”的邻里纠纷,海林市人民法院依托“四庭一所”联动机制,与海林市公安局第一派出所、海林市城乡社区工作局团结朝鲜族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协调联动,将双方约到调解室,共同调解双方矛盾。

  调解当日,海林市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副主任刘妍从邻里情的角度,逐渐延伸至法律法规的适用,耐心向王某释法说理。经过劝导,王某表示晚上十点以后尽量不发出声音,但要求赵某赔偿入户门损失3000元。

  一波未平,一波又起。听到王某要求赔偿入户门损失,赵某刚缓和的情绪再次激动起来,对该损失不予认可,亦不打算赔偿。刘妍考虑到王某年纪较大,为防止在调解过程中其情绪激化,于是与王某亲属取得联系,进行沟通,讲明其中的法律关系。而第一派出所民警和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工作人员则与赵某反复就赔偿金额进行协商。最终,经过在场所有工作人员的努力,双方当事人就赔偿金额达成一致,案件圆满化解。

  巧用“三讲”,庭前调解共话邻里情

  李某家因年久失修,窗框与墙体之间出现缝隙。去年,牡丹江出现几场强降雨,雨水从李某家的窗框与墙体之间渗入,并发生积水,导致楼下邻居金某家卧室顶棚严重漏水。为避免损失扩大,金某及时找人进行了维修。因维修费用问题两家未达成合意,金某将李某起诉至西安区人民法院。

  办案法官接到案件后,立即与双方当事人联系了解案件相关情况,并在第一时间组织调解。调解中,办案法官发现原告金某很有法律意识,将漏水的过程拍摄了视频,维修过程产生费用的票据也保存完整。原告告诉法官,楼上漏水已影响其正常生活,自己所要求的赔偿金额都有据可查。

  而在与被告沟通时,办案法官收到了一份手写的密密麻麻的答辩状,字里行间有对原告主张的不解和委屈。由于双方情绪都比较激动,法官只好先对二人进行安抚,待双方当事人情绪稳定后,才通过讲事实、讲法律、讲情理的“三讲”方式做调解工作。

  法官向李某指出造成金某家漏水的原因是其窗户年久失修引起,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其有责任对金某进行赔偿。随后,又从情理角度,劝导双方换位思考,将心比心。

  经过一上午的调解,办案法官逐渐打开了双方的“心结”,使二人态度发生转变,最终达成一致意见,被告李某赔偿原告金某维修费用1500元,并当庭给付完毕,纠纷圆满化解。

  法官手里一件案,百姓心中一片天,从小处着眼,把每一个案件都当成大事来办,让“小”案件服务“大”民生,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原文链接:http://www.hljzfw.gov.cn/Case_Focus/content/2024-03/15/content_897378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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