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3日,全省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推进会在西宁召开,各市州司法局及省司法厅相关业务处室负责人参会,省司法厅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处处长薛蓉同志介绍了今年的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重点,并就相关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现场指导,省司法厅党组成员、副厅长潘志刚同志出席并讲话。
潘志刚强调,做好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发挥好综合与协调、指导与监督的作用,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提升政府及其部门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一是思想认识要到位,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中央关于依法治国重大决策部署,首要的是深刻理解“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中全面依法治国和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的战略地位、现实和深邃的历史意义,狠抓省第十四次党代会精神、全省作风建设会议精神、省政府第五次廉政工作会议的贯彻落实。二是指导监督要到位,要找准执法协调监督工作的结合点、切入点,善于监督、敢于监督,认真总结工作成效经验,分析问题短板与不足,大胆探索,勇于创新,着力解决行政执法领域执法不公、选择性执法、随意性执法等突出问题,努力把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推向新的台阶。三是综合协调要到位。抓好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离不开党委政府的领导,离不开政府及其部门的支持,离不开良好协作的工作机制。要充分发挥好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执法协调小组作用,加强请示汇报,多与政府部门沟通交流,取得支持与配合,形成共建共治的工作格局。要虚心学习借鉴行业部门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的有益经验,努力为现代化新青海建设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