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治报讯 (王韡)2月29日,邢台市中级人民法院环境保护审判庭法官走进邢台市南和区郄村村委会,通过巡回审判方式,开庭审理了赵某与胡某土地承包经营合同纠纷案,村民们旁听了庭审。
开展涉农案件巡回审判是2024年邢台法院“司法便民利民十件实事”之一。巡回审判选取的案件类型为涉及“农业、农村、农民”的婚姻家庭类、相邻关系类、标的额较小的人身损害赔偿、财产损害赔偿纠纷和合同纠纷案件。
赵某与胡某土地承包经营合同纠纷案与双方换地有关,根本原因却在征地补偿款分配上。针对这一案件,环境保护审判庭组织开展巡回审判,以案释法,有利于增强群众法律意识,强化法治宣传效果,助力和美乡村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