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外租借银行卡,虽然赚钱获利,但触犯了法律,得不偿失。近日,大庆市公安局龙南分局抓获了一名涉嫌“帮信罪”的嫌疑人。
一张银行卡涉案金额百余万
近日,大庆市公安局龙南分局在工作中获得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案件线索,发现辖区唐某名下一张银行卡用于接受电信诈骗资金,且该卡为一级卡。获得该线索后,龙南公安分局警务人员立即出动,控制了唐某,唐某对于使用自己名下银行卡为电信网络诈骗团伙从事“洗钱”犯罪活动、涉案金额100余万元的犯罪行为供认不讳。办理该案件过程中,警务人员了解到,唐某无正当职业,生活靠经营店铺的父母资助,此前多次触犯治安管理处罚法。不久前,唐某在网上找兼职工作,有人主动联系他,表示想要“租用”他的银行卡用于偷税漏税。为配合对方办理相关业务,唐某带着自己的身份证和银行卡来到哈尔滨,接头人带他到银行办理了网上银行业务。唐某的银行卡进出款项达100余万元,因此获利9000余元。目前,唐某已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等待他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警方提醒年轻人应提高警惕
一些年轻人特别是一些大学生,在网上找兼职时,可能会遇到电信诈骗不法分子,编造各种理由“租用”银行卡,让办卡者以为自己没有从事犯罪活动,但实际上成了电信诈骗的“帮凶”。警方提醒,年轻人应从以下方面提高警惕,避免触犯帮信罪:注意个人信息安全保护,不将自己的银行卡、银行账户等出借、出租、出售给他人使用;不抱有不劳而获的侥幸心理,避免在低成本高回报的利益驱使下剑走偏锋,触犯法律;提高个人法律意识,不使用不明网站,不点击不明网络链接;不要帮助诈骗分子打电话、发短信、加好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