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司法部《公证机构执业管理办法》、《公证员执业管理办法》、《公证机构年度考核办法(试行)》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公证机构、公证员年度考核实施办法(试行)》的规定,今年2月至4月,自治区司法厅组织全区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对各公证机构及公证员2021年公证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考核,现将考核结果通报如下:
在参加年度考核的95家公证机构中,有27家被评为优秀等次,60家被评为合格等次。三江侗族自治县公证处、蒙山县公证处、上思县公证处、凌云县公证处、罗城仫佬族自治县公证处、金秀瑶族自治县公证处、合山市公证处7家公证机构暂停执业,南宁市南方公证处执业时间不满三个月不参加年度考核。在参加年度考核的281名公证员中,有53人被评为优秀等次,226人被评为合格等次,2人被评为不合格等次。
附件:2021年度广西公证机构和公证员考核结果名单
广西壮族自治区司法厅
2022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