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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兴化市审判34名缅甸电诈人员

时间:2024-02-24   作者:佚名   来源:江苏长安网  

  

  

  

  你以为的网恋对象:高大多金,体贴帅气,温柔貌美小富婆。

  殊不知他/她的梦想,也是成为这样的人。

  一场偷渡缅北淘金暴富的梦,终究在法律面前醒了……

  

  

  为追求高薪,不惜铤而走险偷渡出境到缅北设“杀猪盘”诈骗,近日,由兴化市检察院先后提起公诉的被告人杜某等34人偷渡至缅甸从事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经兴化市人民法院审理,对杜某、张某等34人分别以诈骗罪、偷越国(边)境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至拘役缓刑2个月不等的刑罚,并处罚金12000元至1000元不等。

  

  

  2018年3月起,杜某等34人为赚取高额工资,先后多次偷渡至缅甸佤邦等地区,加入多个电信网络诈骗集团,从事电信网络诈骗活动。

  这些诈骗集团采用公司模式运作,内设有老板、主管、组长、“聊手”和后勤保障等岗位,分工明确,所有人各司其职。其中主管负责管理名下组员、招募新成员;组长负责统一培训话术、安排食宿并配备电脑手机等;“聊手”则具体负责引流和采用“杀猪盘”方式骗取中国境内公民钱财。

  

   由于集团规定了严格的“KPI”指标,完不成“业绩”会遭到严厉的惩罚,同时集团还会以支付住宿、餐饮费用等各种方式克扣“工资”,自感“高薪”无望和“业绩”不佳的杜某等人先后又通过“偷渡”的方式逃回了国内。

   2023年11月,杜某等34人以诈骗罪、偷越国(边)境罪被相继移送至兴化市检察院审查起诉。

  

  

   承办检察官根据各被告人参与诈骗犯罪时间、在诈骗集团内所处的层级、在境外逗留时间等因素,确定了各个被告人的量刑建议,对于多次往返偷越国(边)境的,参与诈骗团伙时间较长的,担任诈骗团伙组长、主管等角色的,有前科、劣迹等情形的,建议法院加大惩罚力度。


原文链接:http://www.jszf.org/zyyg/jscawq_320/taizhou/202402/t20240208_9542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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