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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孤寡老人无人赡养 司法暖流助其解忧

时间:2022-06-29   作者:佚名   来源:陕西省司法厅  

  尊老爱幼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赡养老人更是晚辈应尽的义务,但在现实生活中,不赡养老人的现象时有发生,这不仅让亲情蒙上阴影,更影响了社会的风气。2月16日,西安市碑林区长乐坊司法所便接到一件有关赡养老人的求助。

  

  居住在长乐坊辖区的李爷爷今年已经90岁了,老伴儿和两个儿子在前些年相继去世,孙子们借口工作繁忙相互推诿,没人愿意赡养他,李爷爷感到痛心却又无可奈何。这段时间以来一直是李爷爷的干女儿王女士在家中照顾他的生活起居,因此李爷爷为了感谢王女士,便想立遗嘱将自己的房产由王女士继承,今天来就是咨询孙子女拒绝赡养他和遗嘱继承的相关事宜。

  

  司法所工作人员在倾听李爷爷的诉求后,从法律角度给予了李爷爷解答。首先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因此对于李爷爷的情况,他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要求孙子女承担赡养义务;其次工作人员与值班律师电话沟通了代写遗嘱事宜,约定下周一值班律师来司法所为李爷爷代写遗嘱。

  长乐坊司法所在日常工作中积极履行“便民、为民、利民”的宗旨,为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残疾人开启“绿色通道”,提供“优先服务”,让人性化的服务温暖人心,维护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2022年,长乐坊司法所将秉承初心,继续深入群众,为辖区居民带来精准专业、方便快捷的法律服务,打通公共法律服务的“最后一公里”。

  


原文链接:http://sft.shaanxi.gov.cn/yw/jdal/54557.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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