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华全国人民调解员协会印发了《关于通报表扬组织宣传人民调解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沁县司法局荣获全国人民调解员协会“组织宣传人民调解工作先进集体”荣誉称号,这是自2021年以来第二次获此殊荣!
近年来,沁县司法局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发展新时期“枫桥经验”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构建起以人民调解为基础,人民调解、行政调解、行业专业调解等多元化解方式有机衔接的“大调解”工作格局。
为进一步提高人民调解员和“法律明白人”的法治素养和业务能力,充分发挥其在宣传政策法律、引导法律服务、化解矛盾纠纷、参与基层社会治理中的“排头兵”作用,组织开展了2023年度人民调解员和“法律明白人”第一期培训班;规范人民调解卷宗整理,积极参加市级优秀人民调解案卷及人民调解案例评选活动;积极打造特色品牌,建立个人品牌调解室--“昌和调解工作室”;坚持排查在先,关口前移,应调尽调,就地化解,重视人民调解在化解矛盾纠纷工作中的基础性作用;屈雅等10名村级调解员经宣传推送被山西省司法厅表彰为“山西省村(居)优秀调解能手”。2023年,全县各级各类调解组织成功调处矛盾纠纷726件。
下一步,沁县司法局将持续推动人民调解工作不断创新,加大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力度,加强人民调解与“诉源治理”等工作深度融合,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第一道防线”的作用。
来源:沁县司法局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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