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1日,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梁建勇主持召开省十三届人大六次会议第1231号“关于进一步推进乡村民主法治建设的建议”督办工作会议。省委编办,省司法厅、民政厅、农业农村厅、广播影视集团负责同志汇报了办理工作情况。
梁建勇指出,推进乡村民主法治建设,一要完善农村法律体系。围绕乡村振兴战略实施过程中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健全完善涉农法规。结合农村社会经济发展的实际情况,适时完善有关政策措施,促使涉农政策措施上升为法规规定。认真调查乡俗民约,结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建立村规民约与法律法规的良性互动机制。二要规范涉农执法监督。全面深化农村基层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合理配置执法力量资源,推动执法力量向基层倾斜。健全农村执法监督机制,严格规范执法主体、执法内容和法律责任。大力开展农村基层微腐败整治,严厉整治惠农补贴、集体资产管理、土地征收等领域侵害农民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三要加大法治宣传力度。深入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深入宣传与农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土地承包、流转、环境保护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创新乡村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具体形式,大力弘扬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在农村中形成团结互助、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的良好风尚。四要推进乡村治理民主化。完善群众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的制度化渠道,开展形式多样的村级议事协商,依法开展村级组织换届选举,依法公开党务、村务、财务。鼓励群众积极参与村务民主管理,提高他们用民主法治思维解决各类纠纷,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让民主法治方式成为农村群众生活的一种常态。
梁建勇强调,办理好人大代表建议,要在提高办成率上下功夫,将办成率体现在满意率上,通过持续努力,取得良好的办理结果;要以点带面,由此及彼、举一反三,推动相关问题的解决,扩大人大代表建议办理的成效;要多元互动,强化承办方和代表、承办方与督办方、督办方与代表的互动过程,实现代表建议高质量、建议办理高质量的目标。
省人大监察司法委、常委会监察司法工委负责同志和领衔提出建议的省人大代表参加了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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