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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福建建设的司法行政答卷

时间:2022-06-29   作者:佚名   来源:福建省司法厅  

  

  踔厉奋发 昂扬拼搏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5月17日讯 过去的2021年,是福建司法行政系统踔厉奋发,昂扬拼搏的一年。

  这一年,法治基因更深地融入依法治省的血脉,为福建全方位推进高质量发展超越提供不竭动力。这一年,良法善治在反复推敲和实践检验中焕发生命,为更真切地呵护群众生活的方方面面提供坚强后盾。这一年,行政执法改革红利更充分地释放在广大的市场主体身上,成为激活全省市场活力、推动经济发展的“催化剂”。

  不负人民,勇担使命。让我们共启这张令人倍感鼓舞的法治福建建设的司法行政答卷。

  统筹推进全面依法治省

  2022年1月22日,福建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上,省政府工作报告掷地有声地围绕“法治”二字做了详细表述:

  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尊崇宪法权威,遵守法律法规,让依法行政成为各级政府的行动自觉。健全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机制,加强重点领域、新兴领域立法。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强化府院联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深化政务公开,增强政策制定实施的透明度。

  经纬纵横,标尺清晰。这是司法行政系统推进法治建设的抓手,也是检验成绩的重要对标。

  在全省上下掀起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热潮,让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法治政府建设的全过程各方面。2021年,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热潮在司法行政系统再次掀起。推动出台首个省级政府《关于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若干措施》,聚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有针对性地提出了9个方面39条措施。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在福建的孕育与实践》课题研究。

  开启新时代法治福建建设,全面依法治省推进方式迎来全新转型升级。2021年省委首次召开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工作会议,谋划新时代全面依法治省工作,并于9月推动出台《法治福建建设规划(2021-2025年)》。牵头推进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协调落实机构编制、经费保障等方面工作,助力打造法治强省。

  积极营造崇尚法治、厉行法治的浓厚氛围,培育法治建设先进典型,全力打造法治福建金招牌。2021年,福建省司法厅参与组织开展“十大法治人物”“十大法治事件”评选活动,还特别创设“致敬英雄奖”,褒扬和宣传英雄人物。庙堂江湖皆为法治精神动容,法治故事成为八闽美谈。

  纵深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锚定全方位推进高质量发展超越目标,法治政府建设纵深推进,步履坚实。

  2020年7月31日,中央依法治国办命名第一批“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县、区)”,厦门市、福州市鼓楼区从全国1847个申报市、县政府中脱颖而出。福建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的成果被得以肯定。

  在福建省司法厅及地方政府的指导下,厦门市对标“高素质高颜值现代化国际化”的定位,在建设一流国际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市域社会治理创新等方面贡献了“厦门智慧”,多项创新性举措作为样板在全国推广。福州市鼓楼区将法治政府建设作为全区重要战略,积极探索以法治促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让居民办事营商便捷高效、诉求表达畅通有序、生活环境和谐稳定,形成了既有创新意义又有鼓楼辨识度的法治实践,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在基层的生动实践,具有较强的典型示范作用。

  铆足干劲,接续奋斗。2021年,福建省司法厅在此基础上组织开展了全国第二批、全省首批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命名了全省首批4个综合示范地区和7个单项示范项目,法治政府建设巡礼系列访谈得到省委领导批示肯定。向中央依法治国办推荐了我省3个综合示范候选地区和5个单项示范候选项目。

  提升干部法治思维和法治素养,切实加强法治政府建设。2021年,福建省司法厅协调国家部委领导来闽为省政府作2期的法治专题讲座。先后邀请国务院办公厅督查室正局长级督查专员范必同志和国务院安委办副主任孙华山同志分别为省政府作《政府督查工作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专题讲座。组织开展“依法治省 政府先行——福建省推进法治政府建设(2015-2020年)巡礼”系列宣传活动,9个设区市政府分管领导、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分管领导以及5个省直部门分管领导,畅谈五年来本地区本部门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情况。

  

  立法引领保障发展大局

  民惟邦本,本固邦宁。立法顺应人民期盼,“良法善治”的承诺更加铿锵有力。

  注重发挥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编制省政府立法计划并推动立法项目实施。2021年,福建省司法厅参与完成《福建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福建省慈善事业促进办法》《武夷山国家公园条例试行》,全国首个传统风貌建筑保护条例《福建省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和传统村落保护条例》等,涉及重点领域、新兴领域的立法项目27项,其中地方性法规14项,政府规章13项。

  百姓关心什么,立法着重解决什么。2021年,福建省在重点领域、新兴领域的立法项目,或填补了长久以来的法规空白,或固化地区特色经验,为福建百姓享受数字红利、生态红利、历史文化红利提供了幸福背书。

  立法的价值在于解决实际问题,立法质量的提高在于立法创新。福建省司法厅重视创新立法形式,提高立法质量。

  2021年12月,一部福建省与江西省协同立法的项目落地出台,这也是福建省首次开展省际间协同立法的条例——《福建省铁路安全管理条例》。

  以闽赣两省铁路均由中国铁路南昌局集团有限公司经营为现实基础,《条例》从草案起草、调研到论证修改,都密切两省间的协作配合。《条例》对铁路运营安全、线路安全、管理安全中存在的焦点问题作出明确规范,推动建立两省铁路治安管理信息共享、预警防范、执勤联动等机制。《条例》的通过实现了铁路安全跨区域法治保障,也提升两省铁路安全管理法治化水平。

  在提升立法质量方面,2021年,福建省司法厅立足加强和改进地方立法质效,规范完善基层立法联系点建设,畅通社会公众参与立法的途径,建立立法咨询专家库,激励专家学者为地方立法提供智力支持,提高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水平。

  持续推进严格规范执法

  明者因时而变,知者随事而制。推进严格规范执法,不能绕开福建省司法厅牵头深入推进行的行政执法改革。

  2021年,《福建省司法行政事业“十四五”发展规划(2021-2025年)》印发,明确改革发展“路线图”。

  推动执法力量下沉,完成交通运输等五大领域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实现“一支队伍管执法”,切实解决行政执法领域多头执法、重复执法给企业和百姓带来不便以及基层特别是乡镇执法中出现的“看得见的管不了、管得了的看不见”问题。截止2021年底,推动赋予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477项行政执法处罚权。

  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福建省司法厅牵头梳理已下放事项,规范备案、补正、中介等行为,杜绝“体外循环”“隐性审批”,确保放得下;加强指导培训,提高基层干部政策水平和服务能力,确保接得住。截止2021年底,全省累计开展户籍管理、医疗保障、公司注册登记等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事项5526项,入选全省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政务服务第二批典型案例。

  在精准“管”上促公平,持续优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和差异化监管机制。完善跨部门综合监管和全链条全领域监管,强化对政府招商投资合作、招标采购、资源资产出让的公平性监督。

  在做优“服”上提效率,持续优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建好政务信息“一张网”,完善“五级十五同”动态管理机制,推出更多的“一件事”集成服务事项;探索推行“一业一证”改革,推进“跨省通办”“省内通办”“一网通办”,实现线上服务“不打烊”、线下服务“不打折”。

  充分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作用,护航经济社会发展。特别在营造法治营商环境方面,用创新执法方式,为福建成为创新创业创造的福地锦上添花。推动出台《福建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将优化营商环境纳入法治轨道。废止与现行开放政策及《外商投资法》不相符的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62件。对标营造国际化营商环境标准,针对行政执法中不作为、乱作为问题,以法律法规和规章为依据,遵循过罚相当原则,推行包容审慎监管执法不予处罚、减轻处罚、从轻处罚、不予行政强制的“四张清单”,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营造良好的法治化营商环境,泉州和三明做法被国家和省发改委推广。

  

  坚持复议为民化解争议

  行政复议是政府系统自我纠错的监督制度和解决“民告官”行政争议的救济制度,是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抓手,也是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重要渠道。

  2021年11月11日,随着法槌应声落下,南平建阳法院开始公开审理原告杨某某诉被告武夷山市城市管理局强制拆除行政赔偿一案。庭审中,原被告双方就涉案行政赔偿进行充分举证及观点阐释。南平中院、司法局、城市管理局、县市区行政机关代表被邀请到现场观摩。

  整个庭审持续约60分钟,程序完整,过程紧凑,直击争议焦点。“‘以庭代训’庭审观摩活动,能够从鲜活的案例中学到应诉答辩的流程,了解相关时限要求,有助于改进工作中存在的程序意识、证据意识较弱等问题,提升行政执法人员的行政执法水平和应诉抗辩能力。”庭审结束,一名观摩人员说。

  2021年5月,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福建省司法厅联合出台《关于建立“五位一体”以庭代训常态化新机制的实施意见》,探索建立庭上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示范、行政执法人员庭审旁听观摩、庭后通报行政审判情况、联动讲评行政应诉表现、破解依法行政依法应诉难题的“五位一体”以庭代训常态化新机制,推进落实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各项制度,进一步提升行政执法能力水平和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

  引导群众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福建司法行政系统坚持“以人为本、复议为民”理念,紧紧围绕解决行政争议、化解矛盾纠纷工作,畅通行政复议渠道,强化行政复议监督,积极回应群众诉求,努力构建行政争议多元化解机制,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为打造群众信得过的法治政府奠定坚实基础。

  2021年7月27日,福建制定出台《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及配套机制,全省实行新的行政复议体制。新方案对我省行政复议机关的设立,行政复议职责的行使、管辖范围等内容做明确。实现统一接受申请、统一审查案件、统一作出决定的改革目标。数据显示,2021年,全省行政机关共办理行政复议案件6669件,复议纠错率21.01%;办理一审行政应诉案件7970件,败诉率21.17%。实现司法所参与行政复议调解全覆盖,开展“复议为民促和谐”专项行动,聚焦群众急难愁盼的问题,成功化解福州严某、顺昌县张某、武夷山四角井村等多起重大案件,成功化解400余起案件,获得群众的一致好评。

  (记者 魏青 通讯员 林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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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链接:http://sft.fujian.gov.cn/zwgk/ywbd/sft/202205/t20220517_5912761.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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