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检察机关高度重视“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的贯彻落实,始终从讲政治的高度严格执行“三个规定”,持续推动“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落地落细。 为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现将江西省检察机关落实“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情况予以公布:2023年,全省检察机关共记录报告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10697件,同比增长112.2%。其中,省检察院238件,占比2.2%;市级检察院1444件,占比13.5%;基层检察院9015件,占比84.3%。全省三级检察院无“零报告”单位。 下一步,我们将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严格落实“铁规禁令越往后越严”要求,把严格执行“三个规定”作为抓实全面从严管党治检的重要举措,推进“三个规定”常态化制度化刚性落实,为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提供优良纪律作风保障。 |